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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-信访室
 
 
 

信访室(举报中心)主要职责


    一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接听举报电话和从互联网上收集群众举报;
    二、受理涉及党风党纪、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、申诉和批评、建议、询问等问题;
    三、提供信访举报信息,反映信访工作情况,筛选案件线索;
    四、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;
    五、督促、催办、审核转请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承办的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案件;
    六、直接查办急待查明、易查易结、打击报复举报人等信访举报案件;
    七、办理重要的信访举报问题;
    八、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轻微违纪的信访问题实施信访监督;
    九、制定有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;
    十、对信访举报工作和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;
    十一、实施信访举报宣传和信访举报教育工作;
    十二、对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;
    十三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  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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